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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交巡警大队教导员钱旻辉就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工作接受媒体联合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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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当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正在我市如火如荼全面展开。根据创建工作迎检工作目标和要求,作为担负着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交巡警,热切希望全体市民和交巡警们一起,共同创建吴江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敬请广大市民在参与交通时自觉做到:
各行其道,遵守信号。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下同)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在没有划分车道和人行道的地方,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车辆和行人要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行人过街要走斑马线。车辆在经过斑马线的时候要减速慢行,遇到有行人过斑马线,要停车让行。没有交通信号的地方,车辆和行人要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有序停放,确保畅通。机动车要在停车场或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有序停放,不能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上停放。非机动车要在规定的地点停放。鲈乡路、中山路、公园路和县府路等全线禁止停放车辆。
文明驾车,确保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自觉杜绝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和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不在街上乱行、乱窜,不超载;非机动车要按规定行驶、不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超过时速15公里,自行车不能突然猛拐和并行。
安全乘车,平安出行。市民出行在搭乘公交车、出租车时,不能在机动车道上拦乘,在机动车道上不能从车的左侧下车。乘坐摩托车要正向骑坐,不能侧坐。不要乘坐安全系数较低且非法营运的“黑摩的”。
吴江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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