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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市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仲文荣就“禁摩”工作答记者问。(焦镜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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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我市开展以“禁外摩”为重点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第一天。记者就本次“禁外摩"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仲文荣。
记者(以下简称“记”):我市现有多少辆外地号牌的摩托车?“禁外摩”工作是在怎样的背景下进入实施阶段的?
仲文荣(以下简称“仲”):截至今年8月,我市登记外来人员达75.6万人,占到全市实有人口的48.8%。大量外来人员涌入我市的同时,带来了数量庞大的外省市号牌机动车辆。据保守估计,仅外地号牌摩托车近2万辆,而且主要集中在松陵、盛泽等地。
禁止外地号牌摩托车在我市市(镇)区内通行,除了可有效缓解我市交通拥堵状况外,还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外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多发。由于部分外地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相对较为淡薄,一车多人、闯红灯、无证驾驶、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不办理车辆保险等交通违法现象较为普遍。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摩托车事故高发,并加重了事故的后果。据统计,仅2007年,我市共发生涉及外地摩托车交通事故2600余起,造成27人死亡,130余人伤残。不仅如此,一些摩托车驾驶人往往发生事故后一逃了之,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及时的赔偿保障。二是外地摩托车非法载客,扰乱我市正常客运市场秩序。在近2万辆外地摩托车中,从事非法营运的“摩的”在5000辆左右。近两年,我市尽管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但“摩的”非法营运问题还是屡禁不止,“摩的”与合法营运车辆以及乘客之间冲突屡屡发生,不仅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而且损害了吴江文明城市形象。三是路面“两抢”案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在“两抢”案件中,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的占90%以上。从去年以来破获的140余起飞车抢夺案件来看,主要集中在外地摩托车。
此外,每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次都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加大“治摩”力度,取缔“摩的”非法营运。广大市民更是对“摩的”猖獗现象深恶痛绝,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强烈要求政府予以整治。根据近年来松陵城区采取“禁摩”措施取得的成效及获得的社会反响,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市政府作出了在全市城镇区“禁外摩”的重要决策。
记:推出“禁外摩”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仲:我市作出“禁外摩”的决策,经过了反复研究和调查论证。“禁外摩”必须把握两个原则,一是要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呼声和要求,二是要严格依法办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的要求,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机动车行驶的区域、时段和车型,并可以在城市出入口和主要交通干道设置机动车排气污染自动检测系统”。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因此,我市推行“禁外摩”管理措施,是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
记:摩托车所造成的交通治安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我市周边县市是否也实施了“禁外摩”措施?
仲:张家港市早在1994年就限制摩托车的发展和通行,并已扩大至目前的35平方公里建成区。昆山市从2003年起在城区设定禁行区域,禁止外地号牌及禁区外摩托车通行;2008年3月又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在全市范围禁止外地摩托车通行。可以说,“禁摩”已成为各地的广泛共识和普遍选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记:我市“禁外摩”的范围有哪些?
仲:我市“禁外摩”工作将采取“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办法,首先在城镇中心区域内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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