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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班开始,我们实行“组长负责制”,就是评选上组长的小朋友不但可以神气地挂上组长牌,而且发碗筷、收拾桌子、拿东西等都是由组长完成的。 可以说,“小组长”在幼儿的心目中那是一种光荣,一种权利。因此,许多孩子都以此为目标,时刻管理好自己。但是以前选“小组长”一般都是老师根据前一天或者最近孩子们的表现情况进行选择而定的。今天,我把评选的权利交给了孩子们,让他们自己选择认为可以做“小组长”的孩子。过程很简单,分组进行选举,一个一个点名,幼儿可以大胆自信地说出自己的优点,或者是自我反思这一个星期的不足,再由其他孩子来判定他能不能做组长,并且说明原因等。没想到,孩子们比老师还要严格。提到心仪时,有个别孩子不同意,说因为心仪有时候脚会放到其他小朋友的凳子上。在我们看来这是小事情,但对孩子来说,“小组长”就是什么都要好,不但自己做好还要管好别人。这时心仪很着急地为自己辩解:“我不是故意的,我以后会注意的!”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老师,心仪哭了!”持反对票的孩子犹豫了一下:“老师,我还是给她一次机会,我同意她了!”就是这样,每个组上的“小组长”都要经过层层人心考验才能担任的。 看来,小小的选择权中,让我们看到我们的孩子已经开始学会宽容他人,给人机会;也懂得有错就改,积极向上。所以,我们有时可别把他们当小孩子,其实他们很能干的,很多事放手让他们自己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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