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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招录计划(2007年8月20日)。全市党政机关和经省重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的编制和职位空缺且工作急需情况申报招录计划,计划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审核,并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2.发布招考公告和简章(2007年12月13日)。苏州根据省实施方案和省招考公告制定招考简章,并通过苏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等网站于2007年12月13日发布。吴江市2007年12月14日在《吴江日报》上发布公告。 3.报考公安职位考生进行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2007年12月27日—2008年1月7日)。 4.考生网上报名(1月4日—10日)。 5.考生笔试(3月9日),在网站上统一公布考试成绩(4月10日)。 6.报考公安的考生体能测试和体检(4月21日在苏州体育场89名考生参加了由苏州市人事局、公安局组织的公安民警体能测试;4月23日在苏州体检中心由苏州市人事局组织,并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公安民警体检)。 7.资格复审(4月23日,报考公安民警职位的64名考生参加了现场资格复审。4月28日、29日报考其他职位的176名考生参加了现场资格复审)。 8.考生面试(5月10日—11日)。 9.体检(5月13日)。在苏州体检中心由苏州市人事局组织、市纪委监督的集中体检。 10.考察(政审):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于5月12日在吴江市公安局集中填表后,由公安局按照简章和有关规定实施政审。其它招录机关于6月3日起,分别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 11.公示录用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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