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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易彧)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18日开始办理。吴江的学生到市教育局财审科办理。
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放贷款,由学生所在学校对学生贷款资格进行认定,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办理结算的商业性贷款。江苏省籍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2008年录取的新生),符合贷款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学校(新生向所在高中,老生向所在大学)申请生源地贷款,并取得学校出具的贷款证明。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内,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都可贷款。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学生为孤儿或家长没有公民权的,可在其亲属、同学、老师或邻居中选择一名60周岁以下、无不良行为纪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
新生和在校生办理贷款所需手续有所不同,可咨询市教育局财审科(电话为0512-63493198)。符合条件的学生,从8月18日至9月30日期间,携带贷款必需的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回执。
有关人员提醒贷款生,在领取贷款申请表前,学生本人必须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邮局)开立卡折合一的活期储蓄账户。
生源地贷款仅限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多不超过6000元。学生获得贷款后,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规定的日期,统一向学生所在高校指定的收费账户汇款。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以后(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生源地贷款的期限,按贷款时间至毕业的年限加10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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