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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我市高层次骨干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奖励在学校管理和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中小学校,经研究,决定划拨吴江市教育奖励专项资金,现就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来源和用途 资金以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400万元为主要来源。主要用于:骨干教师奖励100万元;教师校长高层次进修培训(如硕士等)奖励65万元;学校奖励85万元;资助省特级教师等名师专业发展50万元;高考奖励60万元;引进骨干教师奖励40万元。 二、对象和范围 (一)部分骨干教师奖励 1.吴江市级学科带头人; 2.苏州市学科带头人; 3.江苏省特级教师。 (二)教师、校长高层次进修培训奖励 1.中小学教师、校长参加硕士进修学费报销; 2.获得教育硕士学位或学历奖励。 (三)学校奖励 1.年度考核列前的有关学校; 2.提升办学水平、创优争先、特色建设中成果显著的学校。 (四)省特级教师专业发展资助 1.建立个人工作室; 2.国内外考察交流学习; 3.著书立说、出版专著; 4.承担省级以上教科部门教育规划课题的有关费用; 5.开展本学科学术活动的有关费用; 6.其他有关费用。 (五)高考成果奖励 本学年教学成果突出,进步显著的有关学校的领导和教师。 (六)引进人才奖励 省级特级教师或金牌教练。 三、日常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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