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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局上似乎有一个常识,宁愿喝一种酒,宁愿多喝一点,也不愿意喝“混酒”。据说,喝混酒更容易醉。 几乎所有喝过混酒的人都会对别人说,他喝混酒了。言下之意是他喝多了,被强迫了,更容易醉了,你还要拿他怎样呢?你能对一个喝了混酒的人干什么呢,他都喝混酒了,你还好意思怎么他啊? 既然是混酒这个话题,我自然需要一个解释。但是令我相当失望,百度的最佳答案居然是“不同浓度的酒混合会影响胃肠对酒精的吸收速度和肝脏分解酒精的速度,当你开始饮用高度酒时,胃肠肝脏对酒精开始适应,换其他的酒的时候会导致不适应,所以容易醉酒。” 这不是发生学解释。这是一个相当搞笑的万能解释法,凡事均以适应不适应来衡量。一般而言,万能解释法就是什么也解释不了。万能解释法的另一个坏处是,它显得相当自信,认为自己的答案面面俱到无懈可击,其实等于什么也没说。 实际上,根据我自身的经验,果酒和谷物酒,两个类型的酒如果只喝其中的一种,基本上没有什么混酒的感觉。一种高度白酒和一种低度白酒混合而成的“混酒”,难道比单纯的高度白酒还要厉害,还要更容易使人醉倒?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倒是果酒和谷物酒如果混喝,有可能产生混酒的恍惚感、陶醉感、恶心感,更容易醉。 但即使如此,按照肝脏和肠胃的功能来说,除非你的混酒之中产生了另外一种他人所不知晓的待分解物,不然,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认为,混酒是难喝的。没有新物质而且是不易分解的新物质出来,怎么会更容易醉?毫无理由。适应不适应,只是一个说辞罢了。 但某种意见如果口耳相传,自然会形成话语霸权,会对他人形成强迫性的暗示。霸权意味着自然而然,不容置疑,它主导规则,制定法则,形成变化。在某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暗示的心理作用巨大,大到足以人造鬼,人造神。 所以,在没有更好的解释出来之前,我倾向于认为,所谓“喝混酒更容易醉”这种说法,很有可能是一种拒绝再喝的说辞。这个说法得到了人们的一致响应,可见它的号召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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