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晓梅)市财政局、市交通局日前联合发文,对吴江城乡公交新增车辆购车补贴标准、范围作了调整。新增空调车从按车价一次性补贴10%提高到20%,取消对城市公交新增非空调车按车价一次性补贴10%的规定。对农村公交新增非空调车和新发展公交线路的补贴规定不变。
为进一步发展吴江城乡公交事业,提高吴江市民公交出行率和出行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城乡公交事业补贴。本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逐步增加城市公交的乘车舒适程度,进一步改善市民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