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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园园)日前,《吴江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正式由市政府行文发布,这标志着我市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实施办法》对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保障资格认定、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细致划分。据市建设局副局长张月琴介绍,与2004年4月出台的《吴江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相比,《实施办法》保障范围受益面更广、廉租对象得到实惠更多、准入和退出体系更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更细化。
在实施对象上,《实施办法》从原来的最低收入家庭(低保)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要是人均月收入560元以下,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在本市居住满5年以上的城镇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这将解决大量处在社会“夹心层”(既非最低收入家庭,又无法靠自己力量解决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测算,今年将有近1000户家庭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实施办法》将采取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在保障标准上,发放租赁补贴的单位补贴额度和实物配租的单位租金以不同的收入档次分类设置。在对低保户的住房保障内容中,还增加了保障面积内实物配租和租住直管公房的租金实行全额减免这一项。
在审批过程和退出机制方面,《实施办法》增加了民政局核准收入环节、家庭收入认定办法由民政局制定、未按合同退回廉租住房的相关处罚规定等内容。
出台《实施办法》,是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真正把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使困难家庭住得起房,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
据了解,《实施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下半年吴江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有望出台,目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选址、规划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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