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模块加载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报社生活 | 数字报纸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教育 | 小 记 者 | 考试录取 | 房产 | 二手房 | 家居装饰 | 投稿留言
图片 | 吴江要闻 | 国内·国际 | 健康 | 人才招聘 | 培训指南 | 汽车 | 二手车 | 打折信息 | 你问我答
视频 | 镇区新闻 | 娱乐·体育 | 美食 | 旅游信息 | 招标公告 | 交友 | 小游戏 | 电子地图 | 报社生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吴江要闻 >> 正文
自由裁量不再“自由”
2008年07月15日 09:17:00 来源:吴江日报 作者:蒋晓梅 浏览量:

  本报讯(记者蒋晓梅)日前出台的《吴江市交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对各项交通行政处罚项目裁量标准进行了清理和细化。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再“自由”。

  该适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省交通厅、苏州市交通局对规范自由裁量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吴江交通各部门执法实际而形成。《规则》明确了交通行政处罚权中的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况,指出对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处罚事项应实行集体会审制度;对拟处罚20000元以上罚款、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局领导审批同意制,特别重大案件可以提请局长办公会决定。《规则》同时明确了对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执法过错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加入收藏】【复制网址】【
推荐新闻
·小记者们嚷着别下课
·4名大记者讲了4堂课 生动84名
·本一部分高校模拟投档线披露
·本一招42917人16日模拟投档 本
·上吴江新闻网看免费电影电视剧
·“小红帽”成为一道风景线
·我国浙、鲁、苏三省县域经济基
·港华燃气吴江水务工程竣工
·7月19日“夏季大型人才交流会
·全国各省市区县域经济基本竞争
推荐图片
迎接奥运
迎接奥运
菀坪幼儿园展出“保护环境”为主题的作品
菀坪幼儿园展
市交通系统迎奥运“客运杯”篮球比赛
市交通系统迎
2008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家长开放日活动
2008年校园文
市高级中学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签名活动
市高级中学开
吴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来到吴江市特殊教育学校
吴江出入境检
 相关新闻
[国际国内]  明年起网民可自由创建个性化域名  2008-06-28
[体育新闻]  自由体操  2008-06-26
[两性园地]  不再年轻的我该怎么办?(十八)  2008-06-23
[本地房产]  吴江淘好房:买房不再是梦  2008-06-19
[中考资讯]  “自我暗示增强自信!”  2008-06-16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数字报纸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 (C) 吴江日报社 2008-2009 苏ICP备05064743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
本网站法律顾问: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严文戟律师
网站技术核心: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