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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洁)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吴江市幼儿园、中小学2008年秋季开学收费标准出台(见附表)。吴江所有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标准与去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包括舜湖小学、爱德双语小学等在内的民营学校的收费标准将分别由各校进行公示。
据了解,幼儿园(托儿所)在招收非本施教区幼儿时保育教育费可按标准上浮20%;幼儿园(托儿所)的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或按月收取,由于放假或中途转学等,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半月收取,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为鼓励幼儿园(托儿所)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假期收费可在幼儿园(托儿所)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托儿所(幼儿园附设的托儿班)收费标准按同类别幼儿园实际收费上浮10%收取;未经认定为合格以上的幼儿园(班)的收费按每月80元的标准执行;伙食费按实际成本核算并每月结算,多退少补,幼儿请假不来园的,按实际用餐结算;2006年9月前已入园(不含幼儿园中的托班)的幼儿仍按原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各类学校都被要求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民营学校的收费标准除各学校必须公示外,市民还可通过登录市物价局网站,查阅相关学校收费标准。市民如果遇到开学收费中的疑问,可拨打监督电话:12358(市物价局),63493132(市财政局),63493202、63493205(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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