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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常宏)9月13日,在苏州召开的苏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表彰会上,吴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吴江市政府办公室、吴江市城市管理局、吴江日报社等4个单位受到表彰并被授予奖牌。
自苏州通过二类(地级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后,2007年5月,吴江作为三类(县级市)城市省内第一个接受省级评估检查,并获得圆满通过。今年5月,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又陆续通过评估。苏州在全国率先全面实现了教育部、国家语委确定的“2010年以前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会上,省语委办向苏州市授予“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面达标市”的奖牌,并向吴江、昆山、太仓、张家港、常熟5市授予“江苏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县(市、区)”的奖牌,19个三类城市的单位获得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先进集体”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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