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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袁琪 谢永康 记者曾凡荣)吴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促进地方农业发展,积极主动将农产品减免检验检疫费政策落实到位,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今,该局共为吴江地区农产品出口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用21万余元。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据统计,吴江地区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出口农产品企业有近30家,涵盖的农产品主要有太湖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植物产品、其他水产品等20个大类。 吴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一时间落实减免政策,对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另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农产品出口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等级的优惠和方便措施。如降低注册基地产品的样品抽检比例,降低抽检频次等,以此减少有关检验检疫费用,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地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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