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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法制宣传工作吴江专题调研座谈会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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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日摆摊设点开展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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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法制宣传伞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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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泽镇“五五”普法暨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委员培训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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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米长的法制宣传长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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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是“全国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
近年来,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吴江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详细了解吴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日前,记者采访了吴江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确立一个目标
问:我们知道,法制宣教工作笼统地讲可称为“普法”。那么,我市普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们正在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内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就需要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规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关系的方式是很多的,法律规范(含法规)是其中之一。
问:那我们法制宣教工作的目标是什么呢?
答: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牢固确立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意愿并已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指导地位。
问:依法治国,是一个怎样的概念?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掀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党的十五大提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重申了这一治国方略。党的十七大作出进一步深刻阐述,这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历史性升华和飞跃。
问:从立法、执法的角度看,普法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答:从立法、普法、执法三个环节看,立法后要执法,而依法公正执法需要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和全体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这就需要普法,因此,普法是执法的基础。
我们只有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牢固确立法律在调节社会关系中的基础指导地位,才能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才能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才能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吴江建设;才能进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发挥两个积极性
问:普法工作应该由谁主导,机制是什么?
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服从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上予以明确定位: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问:如何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性?
答:司法行政部门是普法的政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吴江市司法局在工作中,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并通过新闻媒体和全市大会广泛宣传;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法;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部署阶段性法制宣传工作任务,做到“一年早知道”;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2004年以来,每年统考一次,去年有4589人参加了统考(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4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40人),平均得分98.3分;每年投入几十万元制定、编发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教材等等。
问:我们知道,政府各部门就是各普法主体,如何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答:吴江市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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