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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办法
高层次紧缺人才是人才的精髓,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吴江市政府加大引进和培育创业创新人才的力度,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努力营造集聚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使吴江真正成为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热土。
(一)引进紧缺人才资助的类型及标准: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政府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政府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
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引进后承担市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领军人才,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来吴江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政府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紧缺专业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紧缺专业人才。政府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安家补贴。(其从事的专业须属调入当年《吴江市紧缺人才目录》所列专业,且引进人才的单位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和环境。)
5.聘请参与吴江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且在吴江实际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的专家学者。根据聘请社会同类人员的平均薪资水平及聘用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
(二)资助要求及其它:
1. 受资助人才的单位应按政府资助额等额匹配。
2. 受资助对象,应在本市工作5年以上(认定通知书发放之日算起)。
(三)资助流程:
1.资助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提出申请,填报《申请审批表》,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经单位所在镇(区)或市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报市人事局。
2.资助认定由市人事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资助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意见,经市人才办研究同意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放认定通知书和《资助证书》。
3.资助实施经认定的资助人员,自认定之日起工作满6个月后,用人单位凭《资助证书》办理资助经费申领手续,市人事局根据资助人员的工作业绩及单位考核意见核拨资助经费。
吴江市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工作证规定
吴江市自《规定》实施两年来共引进柔性人才23名,其中4名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
(一)引进的对象及方式:
柔性引进的对象应是本市企业发展所急需的、属本市紧缺的具有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得流动的人员除外。
柔性引进国内外人才的主要有以下5种方式:
1.智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智力服务合同书,承担项目开发、课题研究、技术咨询等,提供智力服务;
2.智力借入。人才在本市企业的市外或境外的技术研发机构、办事机构、实验室等,承担科学实验、项目开发、课题研究等智力服务;
3.业余兼职。人才在不侵犯所在单位知识产权并保守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兼职合同书,来我市企业兼职;
4.人才创业。人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来我市创办企业;
5.其他方式。如人才派遣等多种途径。
(二)《工作证》持有人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可申办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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