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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消保委受理首起网络购物纠纷
2008年09月09日 08:38:09 来源:吴江日报 作者:杨隽 浏览量:

  本报讯(记者杨隽)轻点鼠标,足不出户便可在网上选购心仪商品,近年来网购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一系列因“网”而生的烦恼与纠纷也与日俱增。日前,吴江市消保委盛泽分会受理了首起网上购物纠纷,网购正在成为消费维权的新盲点。

  今年8月5日,福建厦门一名消费者吴女士通过浏览淘宝网,看中了盛泽朱小姐所开网店中一条标价为60元的真丝乔其裙子,通过简单的交流后这笔生意很快成交。但是,在收到快递送达的裙子后,吴女士却对商品的质量提出了异议,认为被店主忽悠了,将非真丝产品卖给了她。朱小姐则坚称“乔其是真丝产品中最低档的一种,所以才会卖这么便宜,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拒绝承认其卖的是所谓的“假货”。

  一语不合,双方在网上产生了口角,事后吴女士通过网络,“一纸诉状”将店主朱小姐告到了省工商局,最后由店主所在地的盛泽工商分局消保委接手了此项投诉,这也是该局受理的首起网购纠纷。工作人员在调查后认为,投诉人吴女士不能提供发票、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很难判断双方约定交易的过程中到底谁存在过错;另外,网上经营店铺是否就能认定为经营者,目前也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因此双方的交易行为只能定性为当事人的私下交易行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规定,不予受理。不过,经过对双方的调解,店主朱小姐最终还是将60元货款退还给了吴女士。

  “目前法律法规对网购至今仍是一片空白。”秘书长顾海云对此表示,“这种对网络上买到的商品不满意的现象,到了现实中很难像传统消费纠纷一样处理。”他指出,在传统的购物中,人们习惯索要凭证,也就是发票,然而网上购物却是一“点”定音,像发票这种现实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工具,到了网络世界却鞭长莫及,因为没有相关的凭证,很多纠纷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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