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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海明是震泽法庭的副庭长,他1994年被招干进入法院系统工作,1997年开始独立办案,至今整整10年,他共审结各类案件1500余起。 记者近日到震泽法庭采访,在严海明的办公桌上,见到两本厚厚的资料剪贴集,各类法制报以及苏州、吴江本土报纸上,有关法律法规的介绍、法院办案的报道等,都被他方方正正地剪下来粘贴到A4纸上,然后装订成册。严海明告诉记者,这些剪贴的资料对他顺利开展工作帮助很大。 严海明主要从事民事、经济类案件的办理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债权、侵权等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多,案件涉及的因素也呈现出多样、复杂的趋势,这些都增加了办案的难度。严海明将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放到重要位置,除了抽空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外,还注重吸取他人的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效率。值得一提的是,他为民所想,适应形势,着重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创造性地提出了“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矛盾有恒心、排忧解难有诚心、评判是非有公心”的“四心”法则。严海明说:“法庭办案不仅仅是为了审结一桩起诉案件,更重要的是化解双方的矛盾。通过法律程序,使双方都满意接受,才能达到我们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严海明审结的案件中,调解成功、撤诉率占到八成,而且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无改判或发回重审,也无一件出现矛盾激化。作为先进模范代表,严海明的工作成绩得到了时间的验证,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与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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